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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效期至:长期有效    浏览数:239    

【招商企业】: 广州一品红制药有限公司

【招商地区】:全国

【产品分类】:止咳化痰

【批准文号】:国药准字Z61020452

【产品规格】:每1ml相当于饮片0.64g。

【主治功效】:宣肺、清热,止咳、祛痰。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。

产品详情

【药品名称】

通用名称:   小儿咳喘灵口服液

汉 语 拼 音 : Xiao'er kechuanling Koufuye

【成    份】  麻黄、金银花、苦杏仁、板蓝根、石膏、甘草、瓜蒌。辅料为:甜 菊素、羟苯乙酯。

【性    状】 本品为棕黄色的液体;味甜,微苦、辛。

【功能主治】宣肺、清热,止咳、祛痰。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。

【规    格】 每1ml相当于饮片0.64g。

【用法用量】口服,2岁以内一次5毫升;3—4岁一次7.5毫升,5—7岁一次 10毫升, 一日3-4次。

【不良反应】 尚不明确。

【禁    忌】 尚不明确。

【注意事项】1.忌食生冷辛辣食物。

2.在服用咳嗽药时应停止服补益中成药。

3.本品是以清宣肺热,止咳平喘为主,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, 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,若见高热痰多,气促鼻煽者应及时   去医院就诊。

4.咳嗽久治不愈,或频咳伴吐,则应去医院就诊。

5.按照用法用量服用,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 加重者,应及时就医。

6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
7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

8.本品久置可能有微量沉淀,不影响疗效,用时摇匀即可。 9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

10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

11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12.本品含麻黄,运动员慎用。

【药物相互作用】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 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
【贮   藏】密封,置阴凉处(不超过20℃)。

【包   装】玻璃瓶装;包装规格:7.5ml/支×6支/盒。

【有效期】  24个月。

【执行标准】《中国药典》2020年版一部

【批准文号】国药准字Z61020452

【说明书修订日期】2021年12月21日

【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】

企业名称: 一品红生物医药有限公司

注册地址:广州市黄埔区东区东博路6号自编一栋自编101房 邮政编码:510760

联系方式:020-28877666

传    真:020-28877668

服务热线:400-1833-668

网    址:www.gdyph.com

【生产企业】

企业名称:广州一品红制药有限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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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信息
【企业名称】:

广州一品红制药有限公司

【企业地址】:等待添加
【常联系人】:杨经理
【联系电话】:020-2839 866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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