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招商企业】: 广州穗泽药业有限公司
【招商地区】:全国
【产品分类】:中成药
【批准文号】:国药准字Z44022171
【产品规格】:10g*20包
【主治功效】:清肝明目,疏风散热,除湿痹,解疮毒。用于风热感冒,目赤头痛,头晕耳鸣,咽喉肿痛,疔疮肿毒等症,并可作清凉饮料。
【产品名称】夏桑菊颗粒
【商品名/商标】香雪
【规格】10g*20包
【主要成份】夏枯草、野菊花、桑叶。辅料为蔗糖。
【性状】黄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;味甜。
【功能主治/适应症】清肝明目,疏风散热,除湿痹,解疮毒。用于风热感冒,目赤头痛,头晕耳鸣,咽喉肿痛,疔疮肿毒等症,并可作清凉饮料。
【用法用量】口服,一次10~20克,一日3次。
【不良反应】夏桑菊颗粒不良反应尚不明确。
【注意事项】1.忌烟、酒及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2.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。3.风寒感冒者不适用,其表现为恶寒重,发热轻,无汗,头痛,鼻塞,流清涕,喉痒咳嗽。4.高血压、心脏病、肝病、糖尿病、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5.服夏桑菊颗粒三天后症状无改善,或症状加重,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、心悸等应立即停药,并去医院就诊。6.小儿、年老体弱者、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7.脾胃虚寒,症见腹痛、喜暖、泄泻者慎用。8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9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10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11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接触的地方。12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【药物相互作用】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【生产厂家】广东化州中药厂制药有限公司
【批准文号】国药准字Z4402217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