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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效期至:长期有效    浏览数:247    

【招商企业】: 广东东方红医药连锁有限公司

【招商地区】:全国

【产品分类】:胃肠用药

【批准文号】:国药准字Z202636

【产品规格】:0.4g*16粒

【主治功效】:清热,制酸,止痛。用于胃肠实热所致的胃痛胃胀,胃酸过多及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证候者。

产品详情

【产品名称】胃欣舒胶囊

【规格】0.4g*16粒

【主要成份】大黄、海螵蛸、浙贝母、颠茄浸膏、甘草浸膏、维生素U。

【性状】胃欣舒胶囊为胶囊剂,内容物为黄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和粉末;气清香,味微涩、略甜。

【功能主治/适应症】清热,制酸,止痛。用于胃肠实热所致的胃痛胃胀,胃酸过多及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证候者。

【用法用量】口服。一次2粒,一日3次。

【不良反应】较常见的有:口干、便秘、出汗减少、口鼻咽喉及皮肤干燥、视力模糊、排尿困难(老人)。

【禁忌】1.前列腺肥大、青光眼患者禁用胃欣舒胶囊。2.哺乳期妇女禁用。3.孕妇禁用。

【注意事项】1.饮食宜清淡,忌烟、酒及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2.脾胃虚寒易泄泻者慎服。3.高血压、心脏病、返流性食管炎、胃肠道阻塞性疾患、甲状腺机能亢进、溃疡性结肠炎患者慎用。4.有肝病、糖尿病、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5.儿童、老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。6.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7.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,本品不宜长期服用。8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9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10.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。11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。12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胃欣舒胶囊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
【药物相互作用】1.本品与金刚烷胺、阿托品类药等同用时,本品的不良反应可加剧。2.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
【贮藏】密封。

【有效期】24个月。

【生产厂家】上海方大药业股份有限公司

【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】上海方大药业股份有限公司

【批准文号】国药准字Z202636

【生产地址】上海市青浦区沈砖公路363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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